来自up主瞻云云
"重要文件走邮件,重要谈话要录音,借钱一定打借条"
我个人再补充一条
“重要决议留文字记录”
这几天就是吃了哑巴亏
虽然有理但没有证据
脱了房东的福,才发现自己也是NB
6小时内整理并搬好行李到酒店
12小时内和房东上门看好房子
2小时把行李从酒店搬到新住处
怎么说呢,这剧本吧,刺激是刺激
就是过于耗费精力
有钱有房可真的太重要了
才知道为啥那么多人要买房
也才意识到自己法律意识实在是过于薄弱了
然后最后还有一点!!!
不要以为别人知道你的以为
把话说完整、说清楚
避免因“信息不对称”导致的误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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